平安人壽世紀彩虹少兒兩全保險條款
發(fā)布時間:2025-08-18 | 來源:互聯(lián)網轉載和整理
3.如何申請領取保險金
3.1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險人(或其監(jiān)護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多人時,可以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果沒有確定份額,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您或者被保險人(或其監(jiān)護人)在被保險人身故前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是需要書面通知我們,由我們在保險單上批注。
您在指定和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必須經過被保險人(或其監(jiān)護人)書面同意。
除另有約定外,生存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3.2保險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天內通知我們。否則,應承擔由于通知延遲致使我們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除外。
3.3保險金申請
在申請保險金時,請按照下列方式辦理:
生存保險金申請
由生存保險金受益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須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保險合同;
?。?)受益人戶籍證明或***明。
身故保險金申請
由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須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保險合同;
?。?)受益人戶籍證明或***明;
?。?)公安部門或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5)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3.4保險金的給付
我們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受益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shù)額的協(xié)議后10天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受益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我們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天內,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shù)額先予以支付;我們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后生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天內向我們退還已給付的保險金。
3.5保險金申請時效
受益人對我們申請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或自約定的保險金領取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滅。
4.保單紅利
4.1保單紅利
本主險合同為分紅保險合同,您有權參與我們分紅保險業(yè)務的盈利分配。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間內,按照保險監(jiān)管機關的有關規(guī)定,我們每年將根據分紅保險業(yè)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的分配。若我們確定本主險合同有紅利分配,則該紅利將于保單周年日分配給您,我們會向您寄送每個保單年度的分紅報告,告知您分紅的具體情況。
您在投保時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紅利領取方式:
?。?)累積生息:紅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們每年確定的利率儲存生息,并于您申請或本主險合同終止時給付。
(2)抵交保險費:紅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應交保險費,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額,則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應交保險費,但該余額不計利息。交費期滿后,抵交保險費方式自動變更為累積生息方式。
?。?)購買交清增額保險:依據被保險人當時的年齡,以紅利作為一次交清的
保險費,增加基本保險金額。
如果您在投保時未選擇紅利領取方式,則以累積生息方式辦理。
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經我們審核同意,您可以變更紅利的領取方式。
1.1合同構成
本保險條款、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投保書、與保險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注、批單、附加險合同、其他書面協(xié)議都是您與我們之間訂立的保險合同的構成部分。
“平安世紀彩虹少兒兩全保險(分紅型,2004)合同”以下簡稱為“本主險合同”。
1.2合同生效
本主險合同自我們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fā)保險單開始生效,具體生效日以保險單所載的日期為準。
本主險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對應日是保單周年日。保單年度、保險費應交日均以該日期計算。
如果當月無對應的同一日,則以該月最后一日作為對應日。
1.3猶豫期
自您簽收本主險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猶豫期。。在此期間您可以認真審視本主險合同,若您在此期間提出撤銷合同,需要填寫書面申請書,并提供您的保險合同及***明,我們會無息退還您所交的全部保險費。自您書面申請解除合同之日起,本主險合同即被撤銷,我們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
1.4保險期間
本主險合同的保險期間由您與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
2.我們提供的保障
2.1保險金額
?。?)基本保險金額
本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您在投保時與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若該金額發(fā)生變更,則以變更后的金額為基本保險金額。
(2)保險金額
本主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等于基本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保險金額須符合保險監(jiān)管機關的相關規(guī)定。
2.2保險責任
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承擔如下保險責任: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18、19、20、21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我們每年按保險金額的40%給付“大學教育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2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我們按保險金額的80%給付“婚嫁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滿期年齡的保單周年日,我們按保險金額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終止。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本主險合同生效后至其2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前身故,我們按照保險單上載明的現(xiàn)金價值給付“身故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終止。被保險人于2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后至滿期年齡的保單周年日前身故,我們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終止。
前述所稱“滿期年齡”,當被保險人為男性時為60周歲,當被保險人為女性時為55周歲。
2.3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
?。?)被保險人在本主險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
?。?)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6)被保險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間;
?。?)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fā)生上述第(4)項情形,本主險合同終止,我們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發(fā)生上述其他情形,本主險合同終止,如果您已交足2年以上的保險費,我們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如果未交足2年的保險費,我們在扣除手續(xù)費后退還保險費。
5.如何交納保險費
5.1保險費的交納
您應當按照本主險合同約定向我們交納保險費。如果您選擇分期交納保險費,在交納首期保險費后,您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交納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5.2寬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納保險費,自保險單所約定的交費日期的次日起60天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除您欠交的保險費。
如果您寬限期結束之后仍未交納保險費,則本主險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
6.現(xiàn)金價值權益
6.1現(xiàn)金價值
本主險合同保單年度末的現(xiàn)金價值會在保險單上載明。保單年度內的現(xiàn)金價值,您可以向我們咨詢。
由于本主險合同為分紅保險合同,您的保單實際具有的現(xiàn)金價值除保險單上載明的數(shù)值之外,還包括由于紅利分配而產生的相關利益,即累積紅利的余額、紅利購買交清增額保險部分產生的現(xiàn)金價值和抵交保險費后的紅利余額。因這部分利益無法事先確定,只能根據每年分紅的實際狀況確定,所以未在保單上載明。
6.2自動墊交
如果您選擇了保險費自動墊交,您在寬限期結束時若仍未交納保險費,我們將以保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扣除您尚未償還的各項欠款之后的余額自動墊交到期應交的保險費,保險合同繼續(xù)有效。所墊交的保險費視同借款,按照保單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當現(xiàn)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后的余額不足以墊交一期保險費的,我們將根據現(xiàn)金價值的余額計算保險合同可以繼續(xù)有效的天數(shù)。當現(xiàn)金價值余額為零時,保險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條款中所稱的“保險合同”包括本主險合同及其附加險合同。
6.3減額交清
如果您決定不再交納續(xù)期保險費,您可以向我們書面申請辦理減額交清。辦理減額交清后,本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將會減少,而您不需要再為本主險合同交納保險費,本主險合同繼續(xù)有效。
6.4保單貸款
在本主險合同有效期內,經我們同意,您可以憑保險單向我們申請貸款。貸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合同現(xiàn)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后余額的80%,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貸款利率按我們當時確定的利率執(zhí)行,并在貸款協(xié)議中載明。
貸款本息在貸款到期時一并歸還。若您到期未能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則您所欠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將作為新的貸款本金計息。
當未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項欠款達到保險合同現(xiàn)金價值時,保險合同的效力即行中止。
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復
7.1效力中止
在本主險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本主險合同不再參與紅利分配,同時累積生息的紅利余額從合同中止日起停止計息,交清增額保險的效力也同時中止。
7.2效力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