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批復的要求包括哪些?寫作批復的特點是什么?
發(fā)布時間:2025-08-18 | 來源:互聯網轉載和整理
要求:
1、慎重及時。
批復既是上級機關指示性、政策性較強的公文,又是對下級單位請求指示、批準的答復性公文,因此,撰寫批復要慎重及時。批復機關收到請示后,要及時進行周密的調查了解,掌握有關情況,根據現行政策法令及辦事準則,經認真研究后,及時給予答復。
2、針對請示答復。
請示要求一文一事,批復也應有針對性地一文一批復,請示要求解決什么問題,批復就答復什么問題,上下行文互相對應。
3、明確態(tài)度。
批復意見不管同意與否,必須十分清楚明白,態(tài)度明朗。不能含糊其詞,模棱兩可,以免下級無所適從。
批復的主送機關明確只有請示機關一個,如果所請示問題有普遍性,或需告知其他一些機關,可用如下辦法處理:一是除批復原請示單位外,并轉有關單位。二是將批復抄送有關單位。三是將有關意見另用“通知”行文。將本機關對一些普遍性問題的意見及時傳達下去。
4、不同指示、復函混用。
批復與指示同為下行文,均對有關事項提出原則、要求,但兩者的區(qū)別還是明顯的,不應混用。首先是內容不同,指示是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原則。而批復事項較窄,只能針對請示事項作出具體答復,多屬個別性問題,不涉及面上的工作。
特點:
1、權威性。批復發(fā)自領導機關,是領導意愿和領導權威的具體表現。
2、針對性。批復必須針對請示機關行文,而且要針對請示事項而發(fā)。
3、鮮明性。上級機關對于所批復的閩題,無淪是同意與否,都必須態(tài)度明朗,理由充分,絕不能似是而非,模棱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