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宮廷里女子犯錯都是用哪些刑罰有多少種
發(fā)布時間:2025-09-12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zhuǎn)載和整理
中國古代史上統(tǒng)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罰,莫過于對女性施以裸刑了。在“穿衣文化”的世界觀形成后,中國人便開始以裸體為恥了,裸形處決在奪去犯人生命的同時也在貶低他的身份,侮辱他的人格,尤其是把女犯的衣服剝光后處刑,除了貶低其身份之外還額外起了一個羞辱的作用。中國婦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為世人所不齒,因此將她們裸身處決不但不會認為有傷風化,反而往往為官方和民間所接受。北魏孝文帝第一次在刑法中明令禁止“裸形處決”,可惜傳統(tǒng)的力量總是可怕的,這條尊重人權的法規(guī)在孝文帝死后實際上已經(jīng)變成了一紙空文,之后歷代王朝仍然使用去衣裸刑。中國古代統(tǒng)治者為何喜歡施女犯裸刑?其實對于一般刑事罪的女犯,如何處死她們對于統(tǒng)治階級而言其實是不太關心的,甚至有時也會發(fā)點善心避免其受辱,但當他們面對的是對統(tǒng)治權威構(gòu)成威脅的女犯的時候就另當別論了。在婦女地位一向低下的中國,能夠?qū)y(tǒng)治集團構(gòu)成威脅的女性,肯定都是在政治上具備極強號召力的或者是在軍事上具有卓越領導才能的人,而且她們在百姓中具有較高的聲望,單純將她們處死,并不能影響其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搞不好甚至還會激發(fā)人們對她們的同情。因此對統(tǒng)治集團來說如何消除這類女犯在百姓心目中的這種影響才是決定對她們施以何種刑罰的核心,施以裸刑,牽扯到中國人下意識里最忌諱的那個“性”字,無疑是從根本上摧毀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響的最佳捷徑。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農(nóng)民起義女領袖被俘后,幾乎無一幸免。隋末巾幗女杰陳碩貞于唐高宗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十月率眾起義,自封為“文佳皇帝”。陳碩真是當?shù)匕傩盏某绨輰ο?,崔義玄在處死她之時將其當眾***后才行肢解刑,無非是想摧毀她的形象。(刑肢解時要剝光衣物,對女性要割去雙乳,這對于陳碩真來說當然是極大的侮辱)。清嘉慶時南籠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領袖王囊仙以宗教形式組織布依族人民起義,民間稱為囊仙(布依語,意為仙姑)。于嘉慶二年正月(1797年)起事,被凌遲處死時年僅二十歲。震驚中外的義和團運動中的黃蓮圣母林黑兒被俘后,傳說歐美人稀奇一介女流如何能夠有如此之大的本領迷惑眾人,都想親眼目睹其真面目,于是他們將黃蓮圣母處死,然后用藥水浸泡尸體,再運往歐美各州,當成玩物,放在博物館中任人觀賞。(此事缺少佐證,恐是中國統(tǒng)治者虛構(gòu)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