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周轉天數計算公式
發(fā)布時間:2025-08-17 | 來源:互聯網轉載和整理
現金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期-應付賬款周轉期+存貨周轉期
存貨周轉天數=365/存貨周轉次數=(平均存貨×360)÷銷售成本=360/存貨周轉率=[360×(期初存貨+期末存貨)/2]/產品銷售成本
存貨周轉天數越少,表明存貨周轉次數越多,平均存貨越少。但是,存貨過少不能滿足流轉需要,所以存貨周轉天數不是越少越好。但是也不是說存貨周轉天數越多越好,因為存貨過多會占用過多的資金,造成資源浪費。在特定的生產經營條件下,企業(yè)存在一個優(yōu)秀的存貨水平。存貨周轉天數加上應收賬款周轉天數再減去應付賬款周轉天數即得出公司的現金周轉周期這一重要指標。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360/應收賬款周轉率=平均應收賬款×360天/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平均日銷售額。
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是指企業(yè)從取得應收賬款的權利到收回款項、轉換為現金所需要的時間。 是應收賬款周轉率的一個輔助性指標,周轉天數越短,說明流動資金使用效率越好。是衡量公司需要多長時間收回應收賬款,屬于公司經營能力分析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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