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走哪個會計科目分錄怎么做
發(fā)布時間:2025-11-11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載和整理
城市維護建設稅屬于“應交稅費”。
1、月底計提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市維護建設稅。
2、次月申報繳納
借: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舉例:
計算應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56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56000。
應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400000+241000+159000)×7%=56000(元)。
用銀行存款上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56000。
貸:銀行存款56000。
特點
(一)稅款??顚S?,具有受益稅性質
按照財政的一般性要求,稅收及其他***收入應當納入國家預算,根據(jù)需要統(tǒng)一安排其用途,并不規(guī)定各個稅種收入的具體使用范圍和方向,否則也就無所謂國家預算。
但是作為例外,也有個別稅種事先明確規(guī)定使用范圍與方向,稅款的繳納與受益更直接地聯(lián)系起來,我們通常稱其為受益稅。城市維護建設稅??顚S茫脕肀WC城市的公共事業(yè)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就是一種具有受益稅性質的稅種。
(二)屬于一種附加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與其他稅種不同,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二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jù),隨“二稅”同時附征,本質上屬于一種附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