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使用漢語拼音么
發(fā)布時間:2025-12-03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載和整理
臺灣不用拼音,用的是注音字母。
注音字母是中國第一套法定的漢字形式的標注漢字的拼音字母。又稱國音字母、注音符號、注音字符。
1913年讀音統(tǒng)一會制定,1918年北洋***教育部公布。1930年南京國民***曾把注音字母改名為注音符號。后臺灣當局改稱為國音符號。
1950年以后,在中國**地區(qū),漢語拼音被廣泛推廣,一般人使用拼音拼讀漢字,但是在常用語言工具書中標注漢字讀音,仍舊拼音和注音同時使用。
擴展資料:
1955年10月,國務院成立“漢語拼音方案審定委員會”,經(jīng)過一年的工作,于1957年10月提出《修正草案》。
11月1日由國務院全體會議第60次會議作為新的《漢語拼音方案(草案)》通過,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批準《漢語拼音方案》。
1958年秋季開始,《漢語拼音方案》作為小學生必修的課程進入全國小學的課堂。《漢語拼音方案》是拼寫規(guī)范化普通話的一套拼音字母和拼寫方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拼音方案。
這個方案吸取了以往各種拉丁字母式拼音方案,特別是國語羅馬字和拉丁化新文字拼音方案的優(yōu)點,它是我國三百多年拼音字母運動的結晶,是六十年來中國人民創(chuàng)造拼音方案經(jīng)驗的總結比任何歷史上一個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方案都更加完善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