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蘇州積分入學政策(最新)
發(fā)布時間:2025-08-17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載和整理
【市區(qū)政策(含吳江)】
市區(qū)(吳江區(qū)、吳中區(qū)、姑蘇區(qū)、工業(yè)園區(qū)、相城區(qū)、高新區(qū)):點擊查看申請流程
申請年級:
只能申請公辦小學一年級和公辦初中一年級,一名子女僅限申請一所學校
家長要求:
1、在市區(qū)無自有產(chǎn)權住宅房屋
這三類有房的人也可以申請
2、在市區(qū)參加社會保險
3、在市區(qū)連續(xù)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俜翘K州市戶籍:要辦理居住地居住證滿一年
?、诒臼袘艏荷暾埧h(市)的,以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為居住依據(jù),無需居住證。
年齡要求:
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為6周歲(以當年教育部門招生文件為準)。
張家港:
在張家港市登記個人信息并辦理居住證的新市民申請符合下列條件:
1、在張家港市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2、在張家港市無產(chǎn)權居住房;
3、申請就讀公辦幼兒園小班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新市民子女必須符合以下年齡規(guī)定:幼兒園小班招收3周歲(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小學一年級招收6周歲(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且未接受過小學教育的兒童(以未獲得全國學籍號為準),初中招收應屆小學畢業(yè)生(未取得初中學籍)。
昆山:
夫妻(含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下同)雙方中至少一方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非昆山籍人員符合入學年齡的子女:
(1)2024年4月30日前持有本市住宅類房產(chǎn)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chǎn)權證書,下同);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在本市居住滿一年:
(1)申請時在本市范圍內,已由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連續(xù)滿1年的;
(2)在本市范圍內,已由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申報時社保處于繳費狀態(tài),18個月以內社保累計繳費滿12個月。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
(1)有本市工作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或者人事關系)證明材料及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2)有在昆法人登記證一年以上(2022年4月30日前)或者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一年以上(2022年4月30日前)且仍在經(jīng)營。
合法穩(wěn)定住所是指有與居住登記信息一致的住宅類租住房屋。
常熟:
居住條件
新市民辦理實體居住證(非電子居住證),在本市區(qū)域內合法居住,無住宅類產(chǎn)權房,或自有產(chǎn)權房不符合以房入學要求的,可為其子女申請積分入學。
非常熟市戶籍的蘇州大市內戶籍人員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以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為居住依據(jù),無需居住證。
年齡規(guī)定
申請就讀公辦幼兒園小班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新市民子女必須符合以下年齡規(guī)定:
幼兒園小班招收3周歲(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
小學一年級招收6周歲(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且未接受過小學教育的兒童(以未獲得全國學籍號為準);
初中招收應屆小學畢業(yè)生(未取得初中學籍)。
隱瞞學籍信息的取消申請人子女準入資格。
注:租賃房屋居住和集宿居住的新市民,參加積分管理時,其所住出租房屋和集宿區(qū)均須符合備案要求;集宿居住的需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
友情提示:2024年6月30日前在本市取得自有居住房(特指學生本人或父母的產(chǎn)權房,其他形式共有產(chǎn)權的合法固定住所均不作為依據(jù))的新市民,持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chǎn)權證等有效證件和常熟市戶籍兒童同時參加房產(chǎn)對應學校的報名登記。
太倉:
申請入學當年 4月1日前,符合入學年齡的太倉市新市民子女,其父母至少一方需滿足在太倉連續(xù)居住 6 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滿足下列條件可認定為在本市連續(xù)居住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
(1)申請時,已由本市公安部門辦理居住登記,最近登記時間連續(xù)滿 6 個月以上(含 6 個月)的;
(2)申報時,在本市社保處于繳費狀態(tài)且連續(xù)繳納滿 6 個月以上(含 6 個月)的;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擁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
(1)擁有公有住房租賃證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
(2)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
(3)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并實際履行。
在租賃房屋和集宿居住的新市民,其所居住的出租房屋和集宿區(qū)均須符合備案要求。父母一方或者未成年子女在太倉市購房已完成網(wǎng)簽流程,但在本市連續(xù)居住不滿 6個月或連續(xù)繳納太倉社保不滿 6 個月,也可參加積分。
申請地點:
符合市區(qū)范圍內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應當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向所在鎮(zhèn)人民***(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提出書面申請。詳細窗口地址可關注“蘇州市新市民事務中心”微信公眾號,回復“聯(lián)系方式”。
>> 2024蘇州市積分入學申請窗口:點擊查看
關于積分管理計分標準方面的內容提示:
2024年流動人口積分入學計分標準的組成仍然是: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短K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中涉及的具體加分條件和材料要求可登陸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wǎng)“辦事指南”欄目查詢。(網(wǎng)址:www.jfgl.suzhou.gov.cn)。
>> 2024蘇州積分管理計分標準:點擊查看
重點關注內容:
1.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為6周歲(以當年教育部門招生文件為準)。
2.申請人提交的所有證明材料應當真實、規(guī)范、有效,如有涂改、空缺項目、無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的,均視為無效證件。使用**、冒用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請,并按照《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3.申請人在成功提交申請資料30個工作日后,可憑居民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登錄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jfgl.suzhou.gov.cn/)查詢個人積分或通過“蘇州市新市民事務中心”微信公眾號進行積分查詢。對個人分值有異議的,請在準入名單公示截止日前向提交申請的積分管理窗口提出復核要求。
4.申請人在提出積分申請后,如果有相關項目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在項目受理截止日期前,帶好相應的證明材料到受理申請的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提交變更申請。系統(tǒng)不會自動刷新社保、公積金等繳費記錄,也不會自動刷新居住證連續(xù)時間等加分項目,如果有新增,需申請人按上述要求提交變更申請。
5.關于積分管理的最新政策資訊和辦理流程,可關注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wǎng)和蘇州市新市民事務中心微信公眾號,市積分辦將第一時間在上述平臺進行更新。
6.市積分辦及各鎮(zhèn)(區(qū))積分管理部門積分入學咨詢電話:
姑蘇區(qū):68633451、68633411
吳中區(qū):65257308、65256308
相城區(qū):66103916、66103923
虎丘區(qū):68752110
工業(yè)園區(qū):66683751
市積分辦:67521171(入學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