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進博會公眾休息日調整,企業(yè)加班費怎么算?
發(fā)布時間:2025-08-17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載和整理
上海市***辦公廳發(fā)布《關于調整第二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公眾休息日安排的通知》:將11月4日(周一)、11月5日(周二)調整為休息日,相應將11月2日(周六)、11月9日(周六)調整為工作日。
對于這樣的調整,企業(yè)可根據(jù)實際情況,自行安排。企業(yè)若參照執(zhí)行,11月2日和11月9日不算加班。
當然,如果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的企業(yè)在參照執(zhí)行后,又安排員工在11月3-5日期間加班,可選擇給予補休或另支付雙倍日工資。
計算公式
二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1.75×200%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小貼士TIPS:
1、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shù)。
2、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的70%確定。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不得低于本市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2019年4月1日起,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為2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