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程序是什么?
發(fā)布時間:2025-08-17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載和整理
聽證會程序是聽證會前核實申請人、案件調查人及其他聽證參加人是否到場及其身份的真實性。
書記員宣布聽證會要求、聽證參加人的權利義務,報告聽證會可以開始。
介紹聽證主持人、書記員的身份資格,并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
宣布聽證事項、介紹案由并說明聽證會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調查人說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證據(jù)、處罰依據(jù)、擬作出的處罰等。
當事人就調查方公布的事實、依據(jù)及己方的主張進行陳述和申辯。
主持下,調查人、聽證申請人進行質證,然后展開辯論。
其他聽證參加人進行陳述。
調查人、聽證申請人進行最后陳述。
主持人宣布聽證會結束。
聽證是指稅務機關在對當事人某些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按照一定形式聽取調查人員和當事人意見的程序。
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的范圍是對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10000元以上罰款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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