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名詞解釋
發(fā)布時間:2025-08-18 | 來源:互聯網轉載和整理
國際法指適用主權國家之間以及其它具有國際人格的實體之間的法律規(guī)則的總體。國際法又稱國際公法,以區(qū)別于國際私法或法律沖突,后者處理的是不同國家的國內法之間的差異。
同時,國際法也與國內法截然不同,國內法是一個國家內部的法律,它調整在其管轄范圍內的個人及其他法律實體的行為。
另外,國際法具有以下特征:
1、國際法的主體主要是國家
國內法的主體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
2、國際法是國家以協議的方式來制定的
國內法是由國家立法機關依一定程序來制定的。
3、國際法采取與國內法不同的強制方式
國際法主要是依靠有組織的國際強制機關加以維護,保證實施,而國內法的強制方式主要依靠國家的本身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