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康健人生保險條款詳解
發(fā)布時間:2025-08-18 | 來源:互聯(lián)網轉載和整理
長城康健人生保險屬于長期健康保障產品,有需求的客戶可以對比選購,但要對保險條款熟記于心。據了解,長城康健人生保險條款內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齡、猶豫期以及責任免除,下面我們看看詳細的介紹。
投保年齡
指您投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本主險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齡為0周歲(指出生滿30日且已健康出險的嬰兒)至60周歲。不同繳費方式和繳費期間所接受的投保年齡區(qū)間會有所不同。
猶豫期
自您簽收本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猶豫期。在此期間請您認真審視本合同,如果您認為本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我們將無息退還您所交的保險費。
解除本合同時,您需要填寫申請書,并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證件。自我們收到您解除合同的書面申請時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對合同解除前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害、故意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三)被保險人自本主險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險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自***,但被保險人自***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險人主動吸食或注射**;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六)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蹦極、駕駛滑翔機或滑翔傘、探險、摔跤、武術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
(七)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fā)生上述第(一)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者全殘的,本主險合同終止,您已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的,我們向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繼承人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發(fā)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者全殘的,本主險合同終止,您已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的,我們向您退還本主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發(fā)生本附加險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重大疾病或進入疾病終末期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害、故意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傷、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三)被保險人自本附加險合同成立或者本附加險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自***,但被保險人自***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六)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七)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八)遺傳性疾病,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發(fā)生上述第(一)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罹患本附加險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重大疾病或達到疾病終末期,本附加險合同終止,主險合同也同時終止,您已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的,我們向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繼承人退還本附加險合同及主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發(fā)生上述其他情形導致被保險人罹患本附加險合同約定的輕癥疾病、重大疾病或達到疾病終末期,本附加險合同終止,主險合同也同時終止,您已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的,我們向您退還本附加險合同及主險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長城康健人生保險條款內容主要包括投保年齡、猶豫期以及責任免除,其中本主險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齡為0周歲(指出生滿30日且已健康出險的嬰兒)至60周歲;另外自您簽收本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猶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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