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守護隨行保險責任介紹
發(fā)布時間:2025-08-18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載和整理
消費者購買平安守護隨行保險前,需要詳細了解保險條款,確保能夠給予自己精確的保險呵護。平安守護隨行保險責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滿期生存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意外傷殘保險金以及意外身故保險金,下面我們看看詳細的介紹。
滿期生存保險金
若保險期間為20年,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我們按滿期時的基本保險金額×交費期數(shù)×126%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終止。
若保險期間為30年,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我們按滿期時的基本保險金額×交費期數(shù)×158%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終止。
身故保險金
若保險期間為20年,被保險人身故,我們按身故時的基本保險金額×保險費的已交期數(shù)×126%給付身故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終止。
若保險期間為30年,被保險人身故,我們按身故時的基本保險金額×保險費的已交期數(shù)×158%給付身故保險金,本主險合同終止。
意外傷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1,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nèi)造成《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2所列傷殘條目,我們按本附加險合同約定的基本保險金額3乘以該處傷殘的傷殘等級所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見下表)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如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nèi)治療仍未結束的,則按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傷殘評定。
意外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nèi)身故的,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本附加險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身故前本附加險合同已有意外傷殘保險金給付,則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時應扣除已給付的意外傷殘保險金。
平安守護隨行保險責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滿期生存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意外傷殘保險金以及意外身故保險金,消費者購買產(chǎn)品前,需要詳細了解保險的保障責任,確保所需和保障責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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