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安鑫保2018:45種重疾+身故金+滿期返還(附案例)
發(fā)布時間:2025-08-17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zhuǎn)載和整理
產(chǎn)品組合
主險:平安安鑫保(2018)兩全保險
附加險:平安附加安鑫保(2018)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
投保須知
投保年齡:0-55歲
交費方式:10、15、20、30年。
保險期間:至被保險人60歲、70歲、80歲
等待期:90天(意外傷害不受等待期限制)
保險責(zé)任
滿期金:被保險人保險期滿時扔生存,按主險和附加險兩者已交保費之和給付,合同終止。
身故金:被保險人在18歲前身故,按主險和附加險已交保費之和給付,合同終止;被保險人在18歲后身故,按主險的基本保額給付,合同終止。
重大疾病保險金:等待期內(nèi),被保險人患合同約定的重疾,返還已交保費;等待期后,被保險人確診為合同約定的額重大疾病,按附加險的基本保額給付,合同終止,重疾給付一次。
重大疾病分為5大類,涵蓋大部分高發(fā)重疾,具體如下
投保案例
李女士今年30歲,為自己投保了一份平安安鑫保(2018)兩全保險,并附加了平安附加安鑫保(2018)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小兒子為身故金保險受益人,基本保額為20萬,保險期間選擇保障至70歲,20年交、年交保費4740元。
重疾保障:45種重疾,確診即賠,等待期后,李女士假如不幸患合同約定的重疾,給付基本保額,即:20萬。
身價保障:假如李女士不幸身故,給付基本保額20萬,小兒子為受益人,當(dāng)風(fēng)險來臨時,依舊保證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滿期返還:李女士70歲生存,返還已交保費,即:4740元*20=9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