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漢生育津貼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領、領取條件
發(fā)布時間:2025-08-17 | 來源:互聯(lián)網轉載和整理
【怎么算】
一、生育津貼
(一)待遇享受天數(shù):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產假為45天;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產假為98天。
(二)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變動工作單位的按照女職工生育或者流(引)產前12個月內該職工工作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shù)計算;用人單位繳費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時間內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資計算(2018年8月1日起執(zhí)行)。
(三)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產假天數(shù)。
(四)撥付的費用低于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其差由職工所在單位補足;高于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其結歸入職工所在單位的職工福利費。2018年8月1日前生育分娩或流引產的人員生育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女職工生育分娩或者流(引)產上月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基數(shù)除以30日計算。
二、護理津貼
(一)男職工參加生育保險且用人單位連續(xù)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guī)定,可享受15天的護理假津貼。
(二)男職工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其配偶生育當男職工所在用人單位實際申報繳費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日計算;男職工配偶生育前12個月男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按照男職工配偶生育前12個月內該男職工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權平均數(shù)計算;用人單位繳費不足1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時間內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201年8月1日起執(zhí)行)。
(三)護理假津貼=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準×產假天數(shù)。
(四)撥付的費用低于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其額由職工所在單位補足;高于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其結余歸入職工所在單位的職工福利費。2018年8月1日前生育分娩的人員護理假津貼日支付標準按照其配偶生育上月用人單位為男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數(shù)除以30日計算。
【怎么領】
(一)生育津貼和護理假津貼由用人單位領取,用人單位在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網(www.wh12333.gov.cn )查詢到費用金額后,提供武漢市社會保險基金專用結算單(加蓋財務章)、賬戶信息、聯(lián)系電話,到市醫(yī)療保險中心辦理領款手續(xù)。
(二)生育人員領取撥付到社保卡金融賬戶的生育費用時可憑本人身份證、社保卡到制卡銀行各營業(yè)網點領取現(xiàn)金,初始密碼為888888。
辦理生育津貼、護理假津貼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參保人產假休完后三個月內由單位經辦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到轄區(qū)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一)武漢市生育津貼、護理假津貼申報表;
(二)生育分娩及住院流引產人員提供出院小結或出院記(原件及復印件);
(三)門診流產人員提供門診病歷或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市外生育分娩人員提交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前期未辦理生育就醫(yī)登記人員提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孩以上無法通過市政務信息平臺獲取查詢或在市外生育分娩的需提供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
【領取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guī)定,且用人單位連續(xù)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以上數(shù)據(jù)依據(jù)網絡及各個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整理估算,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zhí)行情況為準,具體可工作日咨詢武漢市社保中心。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武漢市江岸區(qū)金橋大道111號
聯(lián)系電話:027-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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