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
發(fā)布時間:2025-11-17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zhuǎn)載和整理
翻譯:**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
出處:戰(zhàn)國孟子《魚我所欲也》
原文: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
翻譯:
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卻不肯采用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
擴展資料:
《魚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jù),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強調(diào)“正義”比“生命”更重要,主張舍生取義。
孟子性善自認為“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強平時的修養(yǎng)及教育,不做有悖禮儀的事。孟子對這一思想,認為是中華民族傳統(tǒng)道德修養(yǎng)的精華,影響深遠的事。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生命而要義。
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