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一觸者必怒觸什么意思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意思
發(fā)布時間:2025-11-24 |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轉(zhuǎn)載和整理
1、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一觸者必怒的觸是冒犯的意思。
2、“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意思是:允許當官的放火胡作非為,不允許老百姓點燈照明。指統(tǒng)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為,卻限制百姓連正當活動也不能進行。3、這句話出自宋代陸游的《老學庵筆記》卷五,節(jié)選內(nèi)容如下:“田登作郡,自諱其名,觸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舉州皆謂燈為火。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吏人遂書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p>4、白話文的意思是:田登作郡守時,非常忌諱別人冒犯他的名字,甚至連“燈”字也不讓別人說。為此,他先后懲治了包括吏卒在內(nèi)的許多人。于是,整個州郡內(nèi),人們都戲稱“燈”為“火”,把“點燈”稱為“放火”。元宵節(jié)晚上放燈,田登允許人們前來游觀,就讓手下人寫了一張公告榜貼出去,榜上寫著:“本州依例放火三日?!?/p>上一篇:美國人的英文為什么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