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00米二級標準
發(fā)布時間:2025-12-09 | 來源:互聯網轉載和整理
為鼓勵運動員不斷提高運動技術水平,規(guī)范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工作,我國制定了《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其中男子400米二級運動員的標準是:手動計時53.0秒,電子計時53.14秒。擴展資料《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第一條為鼓勵運動員不斷提高運動技術水平,規(guī)范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工作,根據《體育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家體育總局(以下簡稱“總局”)實行運動員技術等級審批制度。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以下簡稱“等級稱號”)依申請獲得。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運動員,是指參加總局頒布的各項目《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以下簡稱“等級標準”)中規(guī)定比賽的正式參賽人員。運動員符合等級標準可以申請等級稱號。第四條等級稱號分為:國際級運動健將、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第五條總局負責全國范圍內運動員技術等級的管理。具體工作由競技體育司負責。第六條等級稱號的申請、審核、審批,應當遵循公開、公正、效率原則。第七條等級稱號的管理實行分級審批、分級授權。第八條總局審批國際級運動健將和運動健將。第九條總局授予各省級體育行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總參軍訓部軍事體育訓練局、總政宣傳部文化體育局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審批權。第十條各省級體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審批權授予本行政區(qū)域內地市級體育行政部門,可以將三級運動員審批權授予本行政區(qū)域內縣級體育行政部門。第十一條各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批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運動員相應的等級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