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防癌險保險責任有哪些?防癌險和重疾險搭配購買好嗎?
發(fā)布時間:2025-08-17 | 來源:互聯網轉載和整理
在這個談癌色變的社會,大家對于癌癥的恐慌已經不僅僅局限于對癌癥疾病本身的恐懼,更是對于高昂的治療費感到無奈。癌癥危害大,治療費用也高,因此許多人都會提前為自己投保一份防癌險,來抵御未知的疾病風險。但同時許多朋友也想知道防癌險的保險責任主要有哪些,今天我們就來看看防癌險的保障責任到底是怎樣的。
一、防癌險的定義
防癌險屬于健康險的一種,其特點是主要針對癌癥提供保障。眾所周知,癌癥也分輕重緩急,癌癥中的輕癥是原位癌,重疾則是惡性腫瘤,不同的防癌險提供的保障也是不同的。其本身也分消費性和返還型,具體哪個更好,也看投保人自身的情況。
二、人壽防癌險保險責任有哪些?
人壽防癌險的保險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癌癥確診保險金
合同生效一年內,確診合同范圍內的癌癥,可返還已交保費總額,同時合同終止;如合同生效一年后,確診合同范圍內的癌癥,則以100%保額賠付,同時合同繼續(xù)有效。
2、特定癌癥額外給付保險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如果確診合同范圍內的特定癌癥(如女性乳腺癌,男性前列腺癌等),保險金額外賠付30%,這部分是不算在基礎保額內的,同時合同繼續(xù)有效。
3、輕癥癌癥確診保險金
合同生效一年內,確診合同范圍的原位癌,可返還已交保費總額,同時合同終止;如合同生效一年后,確診合同范圍內的原位癌,則以保額的30%賠付,但是最高賠付限10萬元,同時合同繼續(xù)有效。
4、癌癥康復保險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確診合同范圍內的癌癥,并且被保人在三十天后仍健在,則賠付20%保額,如往后每年都健在,給予一年一次的賠付,賠付額累計到達基本保額后,合同終止。
5、豁免保險費
合同生效一年后,確診合同范圍內的癌癥,則余期未交保費給予豁免。
6、身故保險金
如被保人18周歲前不幸身故,賠付額是已交保費或現金價值中較大者;如被保人18周歲后不幸身故,賠付額是105%已交保費或現金價值中較大者,同時合同終止。
三、防癌險和重疾險搭配購買好嗎?
有些朋友有疑惑,自己已經購買了防癌險,還需要購買重疾險嗎?兩者組合搭配購買會更好嗎?其實,防癌險和重疾險是各有優(yōu)勢的,有預算的情況下,建議是選擇搭配購買更好的。這樣可令咱們每一分保費的支出都能獲得最有效的保障。
舉個例子,相信你就懂了,上海的一位30歲女性Amy,在外企工作,月收入為20000元,Amy為自己設定的重大疾病方面的保險年繳費為15000元,但如果她把這筆錢全部都選擇了綜合的重大疾病險的話,就只能購買30萬元左右的保額,因此她的保險顧問建議她,為了獲得更好更高的保障,可以為自己購買50萬元基本保額的防癌險,并搭配20萬元的基本保額的重疾險,這樣一來,總保額就提高至70萬元,但是保費仍然是15000元,除此之外,還能兼顧到發(fā)病率最高的癌癥病種,這樣的購買方式Amy非常滿意。
通過以上的例子,你就懂為什么建議防癌險和重疾險搭配購買了吧?
關于人壽防癌險保險責任的內容咱們今天就說到這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咱們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