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住房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
發(fā)布時間:2025-08-17 | 來源:互聯網轉載和整理
浙江公積金提取可以通過申請人至中心網點提交申請材料,或在浙江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并不一定就是為了買房,有些人在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同時還要銷戶。關于“浙江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的問題,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看看。
一、浙江公積金怎么提取出來
申請:申請人至中心網點提交申請材料,或在浙江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
審查審核:對于審查通過的,予以當場辦理;審查不通過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核準:經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相關法定形式的,予以當場辦結;經審核,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相關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送達: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二、浙江公積金提取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法規(guī)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法規(guī),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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