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廣州需要核酸檢測(2021年7月)
發(fā)布時間:2025-08-17 | 來源:互聯(lián)網轉載和整理
7月3日零時起:
7月2日,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fā)布《關于強化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號)》,通告規(guī)定,安全有序保障交通出行。7月3日零時起取消離穗、出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要求。
公路、鐵路、民航、港口碼頭等交通站場要加強人流引導,避免人員集聚。對進入出入境口岸(含機場)、長途汽車客運站和港口客運站的旅客檢測體溫、掃碼進站;對進入火車站、地鐵站、對外交通樞紐配套公交站場的旅客檢測體溫;交通站場及交通工具按要求落實清潔消毒;進入交通站場及搭乘交通工具人員要佩戴口罩,工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
通告原文?廣州關于強化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3號)
6月7日12時起:
據第17號通告,廣大市民群眾非必要不離穗、不出省,確需離穗、出省的,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48小時內陰性證明要求自6月7日12時起實施)。
自駕車離開廣州,到周邊城市,但不出省(如廣州到深圳、清遠、佛山、湛江、潮州等),不需要核酸檢測證明。
17號通告延續(xù)了14號通告的要求,6月7日12時起 ,自駕車離穗出省的,才需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但是,為快速有效阻斷疫情擴散蔓延,建議廣大市民群眾非必要不離穗、不出省。
第17號通告自6月7日12時起實施,在此之前72小時核酸報告仍有效。
通告原文?廣州關于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號) | 解讀
5月31日22時起:
1、通過廣州轄區(qū)內機場、鐵路、公路客運站等站場離穗的旅客(不含外地中轉旅客),須憑“健康碼”綠碼,并持有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因未能及時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法按時出發(fā)的旅客可申請免費退改簽。
2、離穗出省的小型汽車司乘人員,須持有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備查驗。
通告原文?廣州關于加強離穗車輛和人員管理的通告(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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